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人员因证件遗失、未通过2025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等原因,我单位现对其新闻记者证予以注销,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李永和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022
伊 欣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055
石 铁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081
孙志勇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094
乔歆羽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50
任慧敏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59
王兴斌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252
何力扬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273
张 芳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238
李志勇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279
张海玉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013
赵研均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49
赵 阳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24
张 杨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55
于广涛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76
戴华军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90
赵 蕾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194
张 童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351
肖 鹏 证件编号:233521719547700205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上述人员所持新闻记者证一律按作废处理,不得再以我单位记者身份从事任何新闻采编活动,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