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和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规范有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工作,现将市(地)网信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范围:本电话仅受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报送相关问题咨询(咨询时需明确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者信息)。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