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5〕1号)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
自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为2270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为2010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各县(市)为19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