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光新闻客户端消息(新闻联播):今天,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有关情况。决定共45条,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有:明确营商环境评价的对象,删除营商环境评价排序;规定“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