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期修订出台《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简化企业注册流程、降低创业门槛,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发展空间。今天的《惠企利民出实招》专栏,来看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实现市场准入再“减负”?
刘颖在哈尔滨经营着十多家仓买店,以前每开一家连锁店,就要办一张营业执照。自从黑龙江省推出“一照多址”政策后,她再也不用做这种重复工作了。
根据修定出台的《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一照多址”允许经营主体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同样因新政策受益的还有创业大学生郭宇航,以往企业注册登记需要提供实际经营地址,《办法》出台后,放宽集群登记注册限制,让他不用再为租房子而苦恼。
《办法》还明确,简化电子商务经营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在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时,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保留“一址多照”制度,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经营主体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