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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5-07-16 09:11:14  来源:黑龙江省委网信办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隐患应对和保障能力,根据《黑龙江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1〕5号)关于“省委网信办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评估和认定本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的有关规定,省委网信办会同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组织开展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征集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公开透明、择优评选、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申报单位综合能力及支撑网络安全工作情况,通过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选拔确定支撑单位,授予“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纳入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和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在省委网信办的统筹协调下,参与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遴选标准

  1.在黑龙江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能够并且愿意为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2.遵守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社会责任感强,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单位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在网络安全领域从业时长3年以上,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经营状态良好,具有建设、服务或应急处置等相关资质,所提供技术服务全程安全可控。

  4.在黑龙江省内具有较稳定的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团队,从事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5人具有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技术资质(如CISP、等保测评师等),至少5人具有大型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经验,至少2人具备渗透测试技能,至少1人具备取证分析能力。

  5.在网络安全威胁情报、漏洞检测与管理、网络空间资产测绘、渗透测试/众测、恶意代码防护、流量监测与分析(抗DDoS)、应急响应与调查取证、APT高级威胁监测与防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某个或部分网络与数据安全领域特定技术方向具有突出优势或影响力,拥有一定的高水平技术、人员和资源积累。

  6.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包括相应岗位、人员,以及实施网络安全应急服务必需的工作环境、研究环境及相应设备和工具。

  7.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工作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应急支撑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安全。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ljcacse@163.com。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内容准确、真实,不得包含涉密信息。(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支撑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或材料更新。)

  2.资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向申报单位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研究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网络安全领域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技术支撑能力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建议名单。

  4.名单公示。向社会公示建议名单,公示期间对收到的有关异议或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发现严重问题的申报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

  5.结果发布。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确定支撑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发布,授予“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2年。

  四、支撑单位享有的权利

  1.在项目招投标、商务宣传时对“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的使用权。

  2.支撑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等网络安全工作案例的宣传权。

  3.优先参与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组织的网络安全课题研究、技术交流或其他专项工作。

  4.优先获得推荐向重要信息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机会。

  五、支撑单位需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发现涉及黑龙江省的重要网络安全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的情况。

  2.自觉接受省委网信办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数据、技术和设备支持;积极参与网络安全技术交流、重大活动保障、实网攻防演习、网络安全宣传或其他专项支撑工作。

  3.建立7×24小时联络机制,明确应急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及时报备更新情况,确保通信畅通;根据有关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值守工作规范,按照应急响应不同级别,配备相应的值守力量。

  4.每季度报告网络安全工作支撑情况、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典型案例及以支撑单位名义开展的招投标及商务宣传、安全服务等情况。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人员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守网络安全支撑任务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否在支撑有效期)不得以任何方式扩大其知悉范围,或向不应知悉者透露,严防失泄密等事件发生。

  六、管理考核

  省委网信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支撑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撑单位参加下一届遴选的重要依据。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支撑单位称号,并取消下一届支撑单位申报资格:

  1.所提供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存在网络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

  2.因工作疏忽导致未发现所服务用户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

  3.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不力的。

  4.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附件:

  1.第四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报书

  2.申报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吴雨桐

  联系方式:0451-58685719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