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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说丨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勇担法治领域改革时代新使命

时间:2024-11-20 17:14:2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努力为深化改革

  注入强有力司法动能

  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

  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

  全会精神·院长说”栏目

  邀请我省中基层法院院长

  聚焦主责主业

  畅谈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为大家带来

  伊春中院“院长说”

  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勇担法治领域改革时代新使命——伊春中院

  党组书记、院长刘星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为法治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作为一名法院院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如何在法治领域勇担时代新使命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01

  深刻认识法治领域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了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重要原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可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法治领域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优化司法体制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使法治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深化法治领域的改革,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02

  准确把握法治领域改革目标任务中的法院定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领域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即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找准自身定位,多角度发力,不断推进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

  做好公正司法的践行者。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首要任务是准确适用法律,对各类案件进行公正裁判。牢牢把握“公正”这一基本要求,统一裁判尺度,通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方法,将法律条文具体应用到每一个案件中,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示范履职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做好法治改革的推动者。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以改革助推法院工作现代化。以“八思八问”为切入点,更新重塑司法理念,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和“魂”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推进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强化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新型办案组织建设,细化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优化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办案权力运行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判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运用科学的考评管理体系,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逐步形成敢于善于做好法治改革的推动者的自觉。

  

  走访人大代表

  做好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牢记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坚守依法办案底线,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要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伊春实践,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用心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发挥司法的教育和引导作用,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促进社会和谐。

  03

  勇担法院院长在法治领域改革中的职责使命。

  人民法院在法治领域改革中肩负着重大使命,作为法院院长,在法治领域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命,带领广大干警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对照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准确理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予司法审判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实干实绩推动改革重大部署在法院系统落地见效。

  二要提升业务能力。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审判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加强对全院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为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在于落实,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法治建设的重任,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法院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征程上,作为法院院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勇担法治领域改革的时代新使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为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