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答:我省日前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从以下方面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在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方面,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省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场等市政项目,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利项目,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社会项目,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枢纽改造等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
在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我省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方面,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制定我省的交通水利等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3张清单并动态更新,通过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和黑龙江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持续向民间资本公开发布推介,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对接活动,搭建优质项目与民间资本合作桥梁,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参与项目建设。
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和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列入我省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强化前期工作指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畅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采用集中会办、专题推进等措施,提供针对性指导、精准化服务,做好民间投资项目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促进项目投产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