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海事处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服务方式,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满意度为目标,助力航运企业以“告知承诺制”申请临时SMC证书,将事前审核调整为“先发证,后监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提前预审,实现“减材料”。抽调专业力量,结合抚远水域及船舶运营实际,以高速客船为重点管理目标,与公司合力撰写全套体系文本,通过提交电子版,审核组可提前预审,大幅减少纸质文件的准备和传递,将原本需要15至20个工作日的流程大幅压缩,方便企业迎接公司审核,减轻企业负担。
打通内部流程,实现“减审批”。将事前审核调整为“先发证,后监管”模式,保障船舶的持续运营状态。在助力企业获得临时DOC证书后,抚远海事继续深化服务举措,对岸基和船员高频次开展相关讲解和培训,帮助其以“告知承诺”方式,为所辖3艘船舶提出体系资质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海事部门“跳过”审核环节,向3艘运营船舶直接派发了临时SMC证书,对标实现“先照后证”的营商环境发展趋势,为航运企业降低时效和人力成本。
加快审核效率,实现“减时限”。提高DOC和SMC证书审核发放效率,对审批日期进行再压缩,审批发证环节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1-3个工作日,通过时间控制以实现旧证失效到新证获取的“无缝衔接”。公司和船舶分别在提交申请后3日和1日内获得相应证书,合计压缩16个工作日,减时限比例达到80%。
提高监管力度,实现“减风险”。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优化口岸城市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落实监管职责,从船舶现场监管着手,检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防范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
从“守住安全底线,优化海事服务”角度出发,抚远海事时刻牢记“三保一维护”的职责使命,在做好水上“安全专家”角色的同时,更强调“经济顾问”的服务意识。企业的时间就是效益,能为企业多争取一分时间,就帮助其多一分效益。“证照分离”表面上看似“把合在一起的分开”,实际上是改革的“螺旋”式上升,在进一步明晰“照”与“证”的关系基础上,将改革的着力点落实到证照办理上,使改革更接地气,推动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下一步,抚远市将持续探索“先照后证”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多重便利,努力确保口岸船舶不间断运营,实现抚远客运口岸通关持续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