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为进一步加大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打通政策与民情连接的“最后一公里”,本报即日起推出“惠企利民政策问答”专栏,方便群众和企业及时获取政策信息。
问: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领域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是财政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方式。按照政策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助力经营主体开拓市场。
我省在政府采购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扶持政策包括:
在预留采购份额方面,对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对于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在价格评审优惠方面,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至20%;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程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3%至5%,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小微企业在经过政府采购政策的促进下,在价格方面更有优势。